《南京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详见附件)于2009年12月23日施行,为全面、科学考察办法实施效果,为办法进一步修订提供可靠依据,我们拟从办法内容的时效性、制度设计的合理性、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等角度对其开展立法后评估,欢迎您抽出宝贵时间认真阅读办法后客观提出建议,并将书面建议发送至邮箱caijinchu@njnet.gov.cn。
非常感谢您的参与!
附件: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南京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(试行)》的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南京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知(宁政发〔2009〕314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