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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,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(电话:68789624)。
一、总体情况
根据《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,从2008年4月1日起本委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现有2名全职工作人员、1名兼职工作人员,委办公室负责牵头,法规处专项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,其它业务处室进行配合。截至2019年底,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畅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。
(一)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。强化服务观念,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,从政策制定、执行、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,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。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在工作布置、阶段性工作结束时专门强调及时公开信息。委办公室、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,协调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发布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,由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。注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、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,确保工作有专职人员承办、责任具体到人、事项层层落实、领导全盘掌控。
(二)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。严格执行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(试行)》《南京市发改委信息工作管理办法》《中共南京市发改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审批流程》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,明确了本委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、推进机构、信息公开的范围、公开的程序等;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、更新周期和要求;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限,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;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,进行量化考核。
(三)主动公开工作情况。围绕宏观经济预测分析、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、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规划、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规划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领域,改革创新,主动作为,策划栏目,创新形式,加强互动交流,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。2019年,本委共发布政府信息1500余条,其中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发布1000余条(含转载),通过政务微信发布500余条。“12345”服务热线共收到意见建议661件,和谐信访系统和主任信箱共受理91件,办结率均达100%。
(四)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。制定了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、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,明确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、时限等,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,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、快速、便捷、规范。2019年共收到97件信息公开申请,已依法办结。其中,属于已主动公开的7件、同意公开的10件、同意部分公开的16件、不同意公开的2件(非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)、信息不存在的16件、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46件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93 | 2 | 2 | 97 | 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9 | 1 | 10 | 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16 | 16 | 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1 | 1 | 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1 | 1 | 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59 | 1 | 2 | 62 | 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1 | 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7(已主动公开) | 7 | |||||||
(七)总计 | 93 | 2 | 2 | 97 | 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3 | 3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目前,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、创新工作方式方面存在不足,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:
(一)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;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,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。
(二)深化政务公开内容。以社会关注度高、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,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。
(三)加强基础性工作。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、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;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;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,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。
(四)完善政务服务内容。着力在微信公众号功能完善上下功夫,探索增加信用查询、价格查核等政务服务功能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(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