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| 012947154/2024-66027 | 信息分类: | 综合政务 / 重点工作 / 其他 |
发布机构: |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| 生成日期: | 2024-08-26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鸡鸣寺僧舍消险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| ||
文 号: | 宁发改投资字〔2024〕614号 | 关 键 词: | 南京市;江苏省;建筑面积;开工建设;备案管理办法;企业投资项目;安全隐患;法律法规;鸡鸣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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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发改投资字〔2024〕614号
市民宗局:
你单位《关于报审南京市鸡鸣寺僧舍消险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函》(宁民宗函〔2024〕3号)及其附件收悉。根据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和《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7年本)》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为消除鸡鸣寺僧舍危房安全隐患,满足房屋修缮需要,同意实施南京市鸡鸣寺僧舍消险工程项目。项目单位为南京市佛教协会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玄武区鸡鸣寺内。
三、建设内容及规模:该建筑地处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上,根据区域控制线的相关要求,对位于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外的部分,拟建设三层框架结构僧舍,总建筑面积约1015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5平方米、地下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;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部分,拟进行险房加固改造,总建筑面积约358平方米。具体建设方案由相关部门审定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约799.8万元,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。
五、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《招标投标法》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。
六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:市政府宁府办文(2023)2054号办文单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(宁规划资源条件(2024)00137号)、《市文物局关于南京市鸡鸣寺僧舍消险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》(宁文物〔2024〕保第125号)、宁房权证玄变字第002686号房屋所有权证、宁玄国用(2006)第08270号土地使用权证。
七、要结合文保单位日常运营的特点和风险,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做好安全保障措施,杜绝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隐患。项目完成后,要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,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。
八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《文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,不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,切实落实好相关文物保护措施。
九、项目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节能措施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。
十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实施单位、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,请按照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及时提出变更申请。本项目的开工、竣工情况请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填报。
十一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,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,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。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,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8月23日